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审批

2018-03-03

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审批


受理条件


1、拟举办的大型宗教活动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宗教仪轨和宗教传统习惯;2、拟举办的大型宗教活动不会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严重影响;3、确有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的需要,并具备组织大型宗教活动的能力和必要的条件;4、拟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的场所建筑、设施、场地符合安全要求;5、拟举办的大型宗教活动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6、拟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的宗教团体或者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以下简称寺观教堂)三年内举办的大型宗教活动没有不良安全信息记录;7、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当经政府有关部门事先批准的,应当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常见问题


1.对大型宗教活动的认定?


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跨省且超出宗教活动场所容纳范围的,二是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举办的。 靠前种跨省是指主持活动或参加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不止安徽一省,是否超出场所容纳范围要根据场所的面积、环境、地理位置综合认定。仅跨省不超出容纳范围不需要作为大型宗教活动申请批准,但只要超出场所容纳范围的都需要申请批准;第二种原则上于九华山大愿文化园等个别处所。


2.人数上有何要求?


参加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审批材料中必须附有当地公安部门的意见。


3.邀请主持或参加活动的人员中有境外宗教界人士的怎样办理?


需首先报国家宗教局外事司审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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